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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2年09月22日 16:46  点击:[]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32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原则及依据

(一) 评审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依据

《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和《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等文件。

二、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评审范围

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取得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即不含2012级预科生)。

(二)评审条件

1、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均需位居班级第一名。

2、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综合考评排名位于班级前15%,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若排名低于前15%,则综合考评需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排名位于前三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综合考评名次推荐,对于名次靠前的优先推荐,对于名次靠前而没有被推荐的,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3、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的学生,为取得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4、其他评选条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评选程序

请各学院认真履行个人申请、班级讨论、学院评审和公示等程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选名单必须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10月15日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学生处,11月5日前将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报学生处。报送材料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个人事迹材料及生活照电子版。

(四)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六)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七)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

五、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2000元、3000元和4000元,按下达指标等额报送。

(二)对于国家奖助学金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

(三)要加强对评审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尤其要掌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条件要求、评审程序等方面的政策。

(四)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务必从学生利益出发,按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材料。

(五)国家奖助学金材料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有关表格可从学生处网下载。

附件

年九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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