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发〔2012〕104号
关于印发《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的《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和《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单项奖学金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一并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2、《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3、《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单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3:
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单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为激励在学习成绩、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个人潜能,培养学习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根据《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
凡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在籍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
二、奖金标准:300元
三、奖学金类别及获奖条件
(一)学习成绩优秀奖: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年智育测评成绩位于本班级前三名,且学年内无补考和重修课程者。已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再重复申请此奖。
(二)精神文明奖: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品德高尚,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集体、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受到有关单位表彰者。
(三)宣传报道奖:在国家正式出版的报纸上宣传学校,介绍学校有关情况,扩大学校影响者。
(四)科研创新奖:科研成果获有关单位奖励者;学术论文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者(第一作者)或出版专著者;在有关单位举办的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奖者;获得各种发明和外观设计等专利者。
(五)创业奖:在校期间,创办企业或公司者(具有营业执照、法人资格);创业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或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者。
(六)社会工作奖:为学校、社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的;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先进事迹受到有关单位表彰者。
(七)文艺奖:积极参加文艺活动,在有关单位举办的比赛中获奖者。
(八)体育奖:按《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体育运动训练队集训补助及参赛获奖奖励办法(暂行)》执行。
(九)其他: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学院(部)审查,学生处审核研究认可者。
凡受到警告及其以上行政、党纪、团纪处分者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已获奖励者,不得申请单项奖学金。
四、对有特殊贡献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如论文(第一作者)被SCI收录的、在学校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参加的比赛中获得全国前三名或一等奖以上的、品行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等,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由学校研究确定作为特殊奖励对象,视情况发放1000元~3000元奖金。
五、评定时间
单项奖学金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同步进行,每学年评定一次。
六、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根据各类单项奖学金获奖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教学院(部)审查
教学院(部)对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填写单项奖学金登记表报学生处。
(三)学校审批
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经学生处审核、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单项奖学金登记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七、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八、本实施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