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的科学配置和管理,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服务创新,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学院对大型仪器制定了收费标准。现对收费标准的制定进行说明:
1、凡国家或省市物价管理部门有明确收费标准的,按照标准统一收费;
2、没有收费标准的,通过调研省内高校或科研院所同类设备收费情况制定。通过咨询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建筑大学等高校的收费标准,考虑仪器设备折旧、运行成本、技术服务及学校实际情况等要素,所制定收费标准与其他高校持平;
3、收费标准经学院审核。
为了规范收费,2022年12月建筑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设备共享信息,师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根据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使用申请,设备收费标准见附表。
建筑学院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