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年08月26日】 【单位:】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104号)文件要求,请项目主持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中期检查材料,并于2013年9月15日前,将中期检查材料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36@163.com。

申报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104号)请登录“安徽学位与高校科研网”(http://ky.ahedu.gov.cn/)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附件:中检报告书及需中检项目清单.rar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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