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2013年度蚌埠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蚌埠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组织;在与本市企、事业单位技术合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市外、省外及境外个人或组织;在科技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为本市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重大发现的人员,具备《蚌埠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所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市科技重大贡献奖授予个人,其申报的基本条件:
1、候选人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成果,引起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推动蚌埠市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特别重大的贡献。
2、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跃式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
(二)、市科技进步奖授予组织或个人,其申报的基本条件:
1、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技术发明的;
2、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较好经济效益的;
3、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较好社会效益的;
4、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采用先进技术方法,保障工程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的;
(三)、市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组织或个人,其申报的基本条件:
1、与我市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2、促进我市与外地市、省外、境外进行科学技术合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须是近年以来通过鉴定(评审、审定、认定)的项目并已办理市级成果登记,或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农作物国审新品种的项目。
2、科技进步类成果应在实践中稳定应用一年以上,证明其成熟并产生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技术合作类成果,其合作关系的建立应在二年以上,并取得实质性合作效果。
3、不得申报的项目: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文件的项目;存在技术实质性争议或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排序的非实质性争议尚无处理结果的项目。已经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项目。
四、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主件材料(蚌埠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材料、电子文档材料。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使用统一编制的《蚌埠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按填表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电子文档材料主要包括:蚌埠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不超过600字的项目简介(项目内容、创新性、技术水平及效益分析)。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1)科技重大贡献奖申报材料:
主件材料:《蚌埠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重大贡献奖)
附件材料:
①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其他形式评价证明
②研究技术报告、论文或相关技术资料
③科技成果应用经济效益证明和缴纳国税、地税的税务证明税务部门证明;
④发表论文专著及被引用情况证明
⑤曾获科技奖励证明、查新报告,其他必须的相关证明
(2)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
主件材料:《蚌埠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进步奖)
附件材料:
①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其他形式评价证明(科技成果评估报告,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著作权、版权证等)
②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总结报告;
③产品的技术标准;
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⑤特种行业的行业许可证、产品登记证或注册证书;
⑥科研项目查新报告书;
⑦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3)技术合作奖申报材料:
主件材料:《蚌埠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技术合作奖)。
附件材料:技术合作的主要内容、合作效果的证明及合作协议。
推荐书一式三份,主要附件材料两套。原件的推荐书和主要附件材料应装订成一册(采取便于拆装方式装订),不需另加任何封面。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36@163.com
五、申报时间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项目的截止时间是2013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蚌埠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可以在《蚌埠市科技工作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bbsti.gov.cn/bbsti_index.asp)。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