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管理学院“自立自强 励志成才 报效祖国”大学生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2016年03月04日 09:33  点击:[]

    各班级: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育人作用,引导大学生奋发有为、自觉成才,激发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热情,我院决定举办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大学生演讲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主题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二、赛事组织

    主办单位:学院分团委

    承办单位:学院学生会生活部

    三、参赛对象

    我院在籍在册大学生

    四、比赛流程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各班级自行组织选拔,根据初赛结果每班级推荐1名优秀选手参加院级决赛;决赛由学院分团委主办,承办单位具体组织比赛。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初赛具体时间由各班级自行决定,决赛时间安排在2016年4月6日下午2:30,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方式

    各班级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推荐选手报名表及演讲内容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分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补。联系人汪琦(联系电话:0550-6733261,电子邮箱28108489@qq.com)。

    六、比赛要求

    1.比赛采用定稿演讲方式,满分100分。演讲顺序抽签决定,演讲形式不限,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不得超过5人)。

    2.演讲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突出立意和主旨,体现学生对助困体系的理解,对助困举措的感怀,须结合自身学习和生活实际,言之有物,抒发真情实感。定稿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可以配乐,不可以使用PPT)。

    3.比赛要求每位选手着装整齐大方,精神饱满,表达流畅,技巧娴熟,并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4.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将资助、励志、育人相结合,通过举办活动挖掘自强事迹和励志典型,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附件:1.“自立自强 励志成才 报效祖国”大学生演讲比赛决赛报名表

    2.“自立自强 励志成才 报效祖国”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管理学院

    2016年3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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