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
(二)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巡察工作方案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三)承担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对学校党委及领导小组决定的巡察事项进行督办,对被巡察党组织、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五)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报告有关工作;
(六)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巡察工作人员选调、培训、考核和管理;
(七)办理学校党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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