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各班级:
为加大对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从组织程序上,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入党仪式的严肃性,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使学院党建工作更好地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党员拟发展对象答辩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各党支部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但工作必须于11月15日之前结束。
二、评委及评选对象:
评委: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授课教师代表、本支部党员代表。
评选对象:2016-2017-1学期党员拟发展对象
三、答辩流程:
1、个人陈述:答辩人介绍个人基本情况,重点阐述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学习和工作中践行党章,发挥模范作用情况以及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2、现场问答:回答答辩小组提问1-2个;
3、评委打分:答辩小组根据回答情况给出100分制评分。
4、答辩评议:答辩小组召开会议,根据答辩现场评分,分析答辩者的综合表现,形成评议意见,择优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对未通过者将继续考察培养,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中开展答辩工作的积极意义,要把推行拟发展对象答辩制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扎实地加以贯彻落实;及时通知到每一个推优对象,认真准备答辩材料,按时参加答辩。
附件:2016-2017-1学年党员拟发展对象答辩评分表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