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发表的《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说,2013年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和民族地区文化繁荣发展,各少数民族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充分尊重。
白皮书指出,截至2013年,全国建立民族文字图书出版社32家,民族语言文字类音像电子出版单位13家,民族自治地方有广播电台73座,电视台90座,各类文化机构50834个,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保护和发展,截至2013年,全国民族医院达到199所。
白皮书说,新疆各少数民族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充分尊重。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政府规章,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新疆少数民族信众有权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以及自己家里依法举行各种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受任何干涉。新疆已出版发行了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文字的《古兰经》、《布哈里圣训实录精华》、《古兰经》注释、《卧尔兹选编》等宗教经典、宗教书籍。
国家尊重和保障西藏各族人民按照自己的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和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正常的宗教信奉、祭祀活动以及参加重大的宗教和民间节日活动的自由。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的尊重。民主改革以来,已有60余名新转世活佛按照历史定制与宗教仪轨得到批准认定。信教群众家中普遍设有经堂或佛龛,转经、朝佛、请寺庙僧尼做法事等宗教活动正常进行。
白皮书同时表示,少数民族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切实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行政司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合法使用。国家在民族地区推行双语教学。截至2013年,全国共有1万多所学校使用21个民族的29种文字开展双语教学。全国现有民族高等院校15所,在校生约2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