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努力完成教学任务,无权私自调课、停课和互相代课,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由于外出执行竞赛裁判任务、参观学习、短期培训或身体不适等原因而不能正常上课,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由教学秘书签办代课任务书,课时及酬金由代课教师所有。
3.因学校公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需要而不能正常上课,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由教学秘书签办调课申请,报批执行。
4.因天气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体育部责成教研室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体育教师应提前到场并与任课班级取得联系,在征得教研室意见后做合理安排,因故停课由教师自行补上并在教学日志上如实反映。
5.因教学实习和季节性生产实习停课,必须在教学计划中提前安排,教学班级的部分学生因此停课,教师应按有关要求安排课外补课与辅导,保证这部分学生跟上正常教学进程。
6.严禁私自外出代课或兼职,因此造成调课、代课、停课以及迟到、早退、旷课等不良现象,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直至解聘待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