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做好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全覆盖,根据上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规定和《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党发〔2022〕21号),经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受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9月14日起,对党委教师工作部原部长、人事处原处长、人才工作办公室原主任卢星辰等23位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组织
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监督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处,负责经济责任审计日常工作。
审计处成立审计组,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人员组成如下:
审计组组长:朱立政
审计组成员:王旭东(主审)王清美 陈融慧
兼职审计人员2-3人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8人
二、审计对象及审计范围
本次确定党委教师工作部原部长、人事处原处长、人才工作办公室原主任卢星辰等23位中层领导人员为被审计对象。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范围原则上为整个任期,任职时间较长的,以最近一届任期为主,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审计内容
依据《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党发〔2022〕21号)规定的如下审计内容开展审计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推动学校及本单位事业发展情况;
(二)所在单位总体规划发展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三)“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四)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经济运行风险防范情况;
(五)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六)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
(七)对存在经济活动的下属单位监管情况;
(八)本人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九)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四、审计方式
就地审计与报送审计相结合,以就地审计为主。
五、送审资料
(一)相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见附件1);
(二)被审计人提供任期内述职报告(见附件2);
(三)被审计人提供经济责任审计承诺书(见附件3)。
相关部门、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请于9月20日(周三)17:00前将盖章或签字后的纸质版材料送至审计处办公室(中办公楼108),电子版通过学校电子政务平台在线消息发送给王旭东。
六、工作要求
(一)实施审计时,被审计人及被审计单位应积极配合,真实、完整、准确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干涉审计工作,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二)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所需提供资料清单
2.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提纲
3.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承诺书
(相关附件电子档可在审计处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