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作者:秋石 来源:求是发布时间:2016-09-05 09:15:24

核心要点:

■建设生态文明是避免重蹈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老路的必然之举。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一些发达国家,现代化过程中都走过“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上世纪发生在西方国家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如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等,对生态环境和公众生活造成巨大影响。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中华文明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关于对自然取之以时、取之有度的思想古已有之。“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更是蕴含着质朴睿智的自然观。

■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犹如“指挥棒”,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是最重要的。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生态文明建设是先进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既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生态文明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一头连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民意所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这些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党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的深刻变革,对于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推进“五位一体”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一场革命性变革

建设生态文明是现阶段我国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这是值得我们自豪和骄傲的。但同时必须看到,我们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们不能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仅仅作为经济问题。这里面有很大的政治。我们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

建设生态文明是避免重蹈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老路的必然之举。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一些发达国家,现代化过程中都走过“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上世纪发生在西方国家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如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等,对生态环境和公众生活造成巨大影响。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发达国家一两百年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30多年来的快速发展中集中显现,呈现明显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老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接踵而至。我国建设现代化国家,走西方国家的老路,去无节制消耗资源,不计代价污染环境,肯定行不通!建设生态文明,探索一条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建设新路,成为当务之急!

建设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人类可以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有目的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恩格斯曾经深刻地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这个道理我们要铭记于心、落实于行。

建设生态文明是摒弃高耗能、高污染粗放式发展模式的自我革新。能源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力不强,已成为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再按照粗放模式发展下去,资源难以支撑,环境难以修复。如果不从现在起就转变发展模式、建设生态文明,整个国家、整个民族将来会付出更沉重的代价。因此,我们必须从理论上、实践上、制度上来一场革命性变革。各级领导干部对保护生态环境务必坚定信念,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决不能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

二、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中华文明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关于对自然取之以时、取之有度的思想古已有之。“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更是蕴含着质朴睿智的自然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全面和谐统一,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我国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精辟总结。

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一要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统一。“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深刻揭示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在根本上并不矛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加快发展又可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保障。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只要指导思想搞对了,既可以加快发展,又能够守护好生态。二要坚持在发展与保护对立统一中保护优先。“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上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鲜明提出了在发展与保护对立统一中保护优先的思想。如果付出了高昂的生态环境代价,把最基本的生存需要都给破坏了,最后还要用获得的财富来修复和获取最基本的生存环境,这是得不偿失的逻辑怪圈。三要坚持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上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的思想,揭示了生态优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经济优势转化的道理。生态环境越好,对生产要素的集聚力就越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财富,就能带来更多的财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的论述,标志着执政理念的深刻变革和发展方式的深度调整,找到了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的现实途径。

牢固树立绿色富国、绿色惠民,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的理念。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基本保障。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就要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绿色架起了富国与惠民之间的桥梁。只有坚持绿色富国,构建起以绿色科技创新和绿色机制创新为支撑的经济增长体系,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效益。只有坚持绿色惠民,将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才能激发起人民群众的绿色创造热情,实现绿色富国、强国之梦。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绿色富国、绿色惠民的重大命题,彰显了我们党对新时期富国之道、惠民之路的科学把握,对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

牢固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理念。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是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目的是促进发展模式从低成本要素投入、高生态环境代价的粗放模式向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双轮驱动模式转变。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我国在这方面的潜力相当大,可以形成很多新的经济增长点。牢固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理念,坚持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之路,是突破资源环境瓶颈制约、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只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权利和责任明确,相关的开发和保护活动才能顺利实施。针对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混乱,归属界定不清等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这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创新和突破,体现了在资源配置中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是源头预防的重要举措,目的是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使不同主体功能区自觉按照各自的主体功能定位科学发展。

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制度。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犹如“指挥棒”,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是最重要的。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要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要通过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实行最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资源环境是公共产品,对其造成损害和破坏必须追究责任。损害赔偿制度,主要是针对企业和个人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行为而实行的制度。对违背空间规划、违反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总量控制的破坏性行为,要严惩重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则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盲目决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而实行的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

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发挥法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一是要通过法律约束违背自然规律的盲目及过度开发行为;二是要通过法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通过立法形成支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三是要依靠法律促进全民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生态环保领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的系统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对经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我们彻底转变观念,再不要以GDP论英雄,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丰富了政治建设的内容,要求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上完善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落到实处。生态文明建设是先进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既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生态文明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一头连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民意所向。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只有坚持“五位一体”,才能真正建设美丽中国。

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文明建设。大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系统,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我国拥有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自然条件各不相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处理好部分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考虑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等所包含的自然生态各要素,多管齐下,进行整体保护和综合治理。习近平总书记从环境治理、空间管制、资源节约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实施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的科学路径与具体措施,我们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发展阶段,是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优秀成果的继承和超越,是对西方现代化道路的否定和扬弃。不同于工业文明所导致的人与自然关系紧张、人对自然无限索取的发展模式,生态文明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作为新的执政理念,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推动全社会形成新的发展观、政绩观和新的生产生活方式。要坚定推进绿色发展,推动自然资本大量增值,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推动形成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为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我国积极承担与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积极参与国际绿色经济规则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制定。在2013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27次理事会上,我国生态文明理念被正式写入决议案文。在去年召开的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向与会各国领导人介绍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与实践,得到普遍认可和赞誉。在今年5月第二届联合国环境大会期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我国在推进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推动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走出去,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可资借鉴的模式和经验,对国际环境与发展事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总之,环境危机成为全球性挑战,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置身事外、独善其身。西方工业文明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付出了十分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教训极为深刻。环境问题也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共同挑战。事实证明,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必须走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这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们不仅要创造出更高的生产效率、更民主的政治、更先进的文化、更和谐的社会,还要创造出更美的自然环境;不仅要更好地解决人与人的矛盾,还要更好地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使命,洞悉从工业文明到生态文明跃迁的发展大势和客观规律,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出一系列重要论断,中国特色的文明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为解决全球生态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作出了中国贡献。(秋 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