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立新,男,汉族,1968年生,安徽舒城人,1986年安徽省舒城县张母桥中学高中毕业,1988年安徽农业技术师范学院英语专业毕业,1999年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201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专业博士毕业,获博士学位。现为江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江汉大学地方法治研究所所长、中国社工实务研究院院长,江汉大学重点学科带头人、武汉市学科带头人,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专项人才,民政部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2011年创办湖北省首家专业社工机构——武汉楚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并担任理事长,率先在湖北省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本土化理论和实践探索,该机构先后获全国百强社工机构、武汉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主持民政部、生态环境部、武汉市委托立法和评估项目30余项。作为专家组组长主持起草《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武汉市爱国卫生条例》、《武汉市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法规、规章。在《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工作杂志》、《政治与法律》、《地质大学学报》、《理论月刊》等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现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法律服务创新研究会会长,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公益律师团专家,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湖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个人从事公益活动事迹先后被中国新闻社、湖北日报、今日湖北、湖北电视台、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湖北画报等数十家媒体报道。(特约通讯员:宋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