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09-03 15:07 杨久峰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审核人:

各相关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8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现就做好科研实验室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重点检查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活动,切实加强领导,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自查。

二、安全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物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9月3日—9月20日

各科研实验室对照以上检查内容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2、学校检查阶段:9月21号—9月26日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科研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听取实验室负责人汇报自查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

四、材料报送

9月21日前,将《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整改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签章)报送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联系人:杨久峰,联系电话:6732059。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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