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17-09-14 17:31 杨久峰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审核人:

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文件要求,学校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为此,请各教学院部对照填表要求,认真填报《基表3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4 实验项目统计表》、《基表5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并务必于2017年9月18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表报送至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科(基表4送至教务处实践验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宛传平),以便审核汇总并及时上报。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上报表模板和2016年度表)见附件或在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

联系人:唐贻兴,联系电话:0552-7187961,13855077882

基表3、5、6电子表接收邮箱:syjd@ahstu.edu.cn

基表4电子表接收邮箱:wancp@ahstu.edu.cn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2017年9月14日

附件【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数据模板.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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