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实验材料费分配及规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3-13 16:26 杨久峰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审核人:

各教学院(部):

为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实验材料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实践教学的保障度,根据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实验材料费分配额度及规范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材料费的分配

2017年度可用实验材料费总额为180万元,包括20万元的实验动物专项经费和10万元的统筹经费。财经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和外国语学院等根据历年材料费实际使用情况划拨出固定值,其他二级学院经费切块依据学院承担实验课生时数、实践课(课程实习、技能训练)分班组情况、学科专业分类以及近三年使用和消耗平均额度等相关指标综合考量进行分配。实验材料费分配情况见附表。

二、实验材料费的使用

1.实验材料供应原则上采用招标采购方式(2017年春季招标采购工作已完成),情况特殊确需零星采购的,须有采购计划并经学院、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根据所需经费额度选择合适的采购程序予以实施。批量5000元以下的学院自行组织采购,批量5000元以上的由管理处会同使用单位集体采购。未遵循上述程序的采购,将不予登记报销。

2.坚持“权责结合”、“谁采购、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应对自行组织采购、验收的合法性、真实性及签批报销凭证负责。

3.各教学院(部)可根据所辖实验室经费使用的实际情况将经费分配到实验室(中心),作为实验室申报计划和使用的依据。各实验室经费使用情况及记账由学院统一掌握,到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登记报销时只需带学院总经费本即可。

4.实验材料费应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化学试剂、玻璃器皿、电子元件、劳保用品等实验(实习实训)用耗材采购,超支不补。各教学院(部)要严格遵照学校预算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规范管理和统筹使用好本院(部)年度实验材料费,确保全年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2017年3月9日

附件【2017年实验材料费分配一览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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