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下学期实验材料、易耗品采购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12-02 09:11 杨久峰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审核人:

各教学院(部):

为了使实验材料、易耗品在新学期初采购发放到位,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学教学院(部)组织开展所辖实验室实验材料、易耗品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申报工作请于12月10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各实验室按照下学期所开实验、实习项目,清点现有物品库存情况,经权衡后按需要分项目拟定采购计划,避免造成利用率不高、遗漏和积压浪费。

2、实验材料供应原则上采用招标采购方式,情况特殊确需零星采购的,应预留好相应的经费。

3、物品采购计划清单按化学试剂及药品(如酸、碱、盐、指示剂、生物试剂、食品添加剂、医药等)、玻璃器皿、一般材料(手术器械、打印纸、电子、食品、清洁用品及工具等)等三项分类填报。

4、物品申购计划中必须填写采购价格和总价,采购价格参考去年招标采购的价格。化学试剂要标明状态(固、液、气)、纯度、规格和数量;玻璃器皿、一般用品要标明规格和数量。

5、由实验室主任严格审核、签字,然后把计划清单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所在学院。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盖章后,再由各学院统一报送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科。学院领导审核时应综合考虑学院总经费额度和所辖实验室的分配额度。超出学院总经费额度的采购计划,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科将不接收。

6、为方便统计,电子文档用Excel表格方式上报。《实验室物品采购计划申请表》请从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7、物品采购计划同时在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由实验室主任汇总后提交到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审批,以便完善系统。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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