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程学院关于“巧侬奖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巧侬奖学金”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评审工作组评审,现将“巧侬奖学金”评选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联系食品工程学院辅导员时韩荣
联系电话:0550-6719075
附件:食品工程学院关于“巧侬奖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
食品工程学院团委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