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考勤制度
1.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单或口头通知者,必须准时出席。
2.召开各种会议前,学生干部须自觉,提前十五分钟到场,并在签到本上登记。
3.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经主席或办公室负责人签名批准后方可生效;假条将交办公室存档。
4.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各种评优资格。
5.凡学生组织的会议及活动,应出席者未经批准不参加的,作无视制度处理。
6.学生会干部无故缺席一次,提出口头警告;三次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并取消评优资格;五次留用察看并通报批评。
7.每次会议或活动后,办公室认真填写“学生会干部考勤表”并存档。
8.开展各项重大活动时,学生会成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场,并在签到本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