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会资料档案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
2.学生会各部门在活动开展过时,应指派专人对资料档案整理除本部门存档外,应将副本或原件上交办公室统一保存。
3.办公室对学生会资料进行整理,整理后的重要文件经主席团审核后方可进行保存。
4.办公室整理资料档案时可随时向学生会有关部门提出询问要求核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5.办公室资料档案指定专人保管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随意查阅。
6.各部门在向团总支、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办公室借阅,复印资料档案、借资料档案,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
7.档案管理范围
(1) 学期计划、总结。
(2)各项活动计划、总结、有关资料及照片。
(3)活动有关资料。
(4)学生会会议记录及考勤等。
(5) 学生会干部理事档案。
8.主席团定期对各部门档案进行评比,档案资料混乱、不全或不符和规范者,追究相应部门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