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优秀体育委员评选办法
为了增强我院体育委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我院的早操检查工作和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经院团总支批准,院学生会每学年举行一次“优秀体育委员”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生命科学学院各班级体育委员。
二、评选条件:
1、担任班级体育委员一学期以上。
2、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认真查操。
3、所在班级早操出勤率每周平均达到90%以上。
4、本学年主要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本人在上一学年未受任何处分。
6、班级参加校、院运动会取得较好成绩。
三、评选办法:
1、统计学年内开会出勤总数。
2、对所有参选体育委员的平时工作表现打分。
3、班级早操出勤率(运动会班级成绩可做为参考)。
四、结果统计及表彰:
学年末统计总分并排出次序,按体育委员总数的10%确定候选名单,报团总支审批,审批通过后颁发“优秀体育委员”证书,并享受个人综合素质加分所在班级评优加分的资格。
五、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生命科学学院团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