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优秀文艺委员评选办法
为了增强我院文艺委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为我院大学生提供展现才艺的舞台,经院团总支批准,院学生会每学年举行一次“优秀文艺委员”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生命科学学院各班级文艺委员。
二、评选条件:
1、担任班级体育委员一学期以上。
2、工作积极,表现突出。
3、能调动同学积极性,所在班级能积极参加校院的文艺演出。
4、本学年主要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本人在上一学年未受任何处分。
三、评选办法:
1、统计学年内开会出勤总数。
2、对所有参选文艺委员的平时工作表现打分。
3、班级参加校院演出情况(包括演出效果及成绩)。
四、结果统计及表彰:
学年末统计总分并排出次序,按文艺委员总数的10%确定候选名单,报团总支审批,审批通过后颁发“优秀文艺委员”证书,并享受个人综合素质加分所在班级评优加分的资格。
五、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生命科学学院团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