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干部任免及考核细则
为了更好的开展学生会的工作,科学、公平地评价干部的工作业绩,锻炼学生会成员的才干,发扬团队精神,提高工作能力,培养大家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意识,特制定以下考评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
按要求完成或做到的按规定扣分。
2、具体考核办法:各部正、副部长的各项考核由学生会主席团执行,
各部干事的各项考核由各部正、副部长协调执行。主席团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三、学生会干部产生
1、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经考核合格后任用。
2、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经考核合格后任用。
3、采取学生会干部推荐方式,经考核合格后任用。
四、学生会干部任免条件
学生会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
2、勤奋学习,成绩良好,任职期间邬补考及重修课程;
3、热心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5、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
6、敢于接受各种意见和建议,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学生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继续担任学生会干部:
1、言行违反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任职期间有一门主要课程或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3、出勤率连续三次低于70%;
4、工作态度散漫;不能胜任所担任的职务;
5、协作意识和交际能力较差;
6、以权谋私,经教育仍不改;
7、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平低下,在广大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8、受学院警告以上处分或触犯法律。
五、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团总支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
A、未写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的每缺一份 扣5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 扣3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 扣3分
2、认真参加团总支、学生会等召开组织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无故缺席一次 扣2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 扣4分
C、迟到、早退一次 扣2分
3、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学生会形象的 扣5分
4、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 扣3分
5、学生会成员值勤有缺勤,值勤敷衍了事或态度不好的 扣5分
6、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 扣5分
7、各部没学期结束前夕未整理好本部门有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并未存档的 扣2分
8、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的,未按照原先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后放入档案本的 扣2分
9、学生会成员借有事之名无故缺席学生会活动的 每次扣2分
10、对于工作相互推诿,不能认真完成的 扣3分
11、院学生会正式会议中受批评者 每次扣2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 加5分
2、对学生会开展的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并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的 每次加2分
3、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的 每次加2分
4、如有学生会成员在参与学校各项评比活动而获得奖励的,依照校、院两个等级在考核评定中予以加分。校级 加5分,院级 加3分。
5、凡在学期考试中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会成员,在考核评定中加分。
一等奖学金 加8分,二等奖学金 加6分,三等奖学金 加4分
6、院学生会正式会议中受表扬者 每次加2分
7、院学生会通报表扬者 每次加3分
六、处罚制度
1、本细则共分三级: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开除。
2、口头警告:在学期内,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各项活动一次者给予露头警告。(本项评分在出勤扣分的基础上,再扣除考核评分2分)
3、书面警告:在口头警告下达之后继续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各项活动或迟到者,以及在工作中犯有重大错误者给予书面警告。(在考核评分基础上扣5分)给予书面警告的学生会成员,可视情况对其继续考察一个月。考察期满以后,工作仍未得到改观的,勒令退出学生会。
4、学生会干部如在学期考试中有不及格课程即自动离职。如因特殊情况需继续留任的,经主席团研究决定并上报团总支。
5、在考试中作弊或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成员勒令退出学生会。
6、考核评分60分以下(含60分)者,干部免去学生会一切职务,干事退出学生会。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