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2〕726号)要求,结合滁州市实际,现就2022年滁州市“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农技特岗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专业要求2022年,我市计划招募236名“农技特岗计划”人员,统一安排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主要从事基层农技推广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聘用期为1年。
二、招募对象和基本条件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募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4.服从招募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5.身体健康;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不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人员;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募程序和时间节点(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1.8月1日-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至滁州市农村人才科技教育中心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481号市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二楼会议室)。2.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并提前填写《2022年滁州市“农技特岗计划”报名表》(附件2)。3.逾期报名,以及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4.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其名单于8月7日在滁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nyncj.chuzhou.gov.cn/xwdt/tzgg/index.html,下同)发布,向社会公开,同时将考生报名信息分类反馈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6.本次“农技特岗计划”招募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无人报考岗位自动取消。(二)面试1.8月8日,在滁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2.8月10日-8月11日,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会同本级教体、财政、人社等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仪表仪态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公布并上报滁州市农业农村局。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根据面试人数、岗位计划数等综合考虑而定是否加试,若采取现场加试方法,加试方案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行制定。市级有关部门对面试工作予以指导监督。3.8月12日,在滁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4.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线下现场面试的考生,可以采取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面试。(三)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1.8月14日,根据报考者面试成绩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滁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并通知人员进行体检。2.8月15日-8月16日,在人社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3.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四)考察1.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8月18日-8月19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乡镇农技站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心理健康、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2.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五)公示1.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招募的岗位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招募人员上报滁州市农业农村局。8月20日-8月24日,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滁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2.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募的,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招募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招募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招募;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四、岗前培训招募的“农技特岗计划”高校毕业生均须参加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岗位培训。岗位培训内容主要是:农业法律法规、现代农业、乡村振兴等。
五、合同签订培训后,招募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六、上岗工作招募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或乡镇政府负责安排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招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2〕726号)执行,特岗人员在聘期间,每人每月工资待遇4000元。
八、疫情防控要求报名考生要严格落实滁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滁人员,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点人员接触史的人员,7天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本人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需出具书面委托书。7日内发生疫情地区来(返)滁人员,应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滁后,立即开展核酸“落地检”工作。报名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九、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募,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募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咨询监督(一)政策咨询电话:0550-3012181。(二)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50-3031732;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0550-3023464。上述咨询服务电话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本公告由滁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滁州市财政局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