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法学专业“3+1”人才培养方案,9月25日下午,人文学院在模拟法庭举办了法律实务讲座“律师办案的思维与技巧”。讲座由法学系副教授、安徽展翔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徐国庆主讲,2012级法学专业全体学生参加了讲座。
徐国庆从法律职业思维的概念入手,一步步引出主题。他认为对律师而言,职业思维方式远比法律知识更为重要,因为基础法律知识可以随时习得,而律师的思维方式却需要长期的研习和实践。律师需要逐步培养逆向思维、发散思维以及创造性思维。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可以通过分析实例、辩论、研习法律文书、关注时事等方法培养法律思维。
徐国庆以民商案件的办理为例,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律师办理案件的方法。一是确定请求权基础的方法。他借助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先生的理论,详细地解释了其含义及在实践中的运用。二是“小题大做”的研究方法。做好个案,对案件进行要深入细致的研究,多方寻找收集资料,不能轻视任何一个小案件。三是精益求精的工作方法。
徐国庆凭借多年从事法律实务的经验,结合自己办案过程中的一些情况和问题,以理论为基础,深入剖析问题,抓住本质,引导学生正确运用法律思维思考、解决法律实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