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2015级法学专业法律实务实习的
安 排 意 见
为切实加强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提高专业技能,根据2015级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就2015级法学专业法律实务实习安排如下。
一、实习目的
学生要将所学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面向社会,拓宽视野,增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通过法律实务实习,提高法律应用能力和社会竞争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实习领导组,负责实习方案的制定、落实、监督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晓云
副组长:宣 刚、王 镭
成 员:吴贵春、骆绪刚、徐国庆、杨 俊、管启飞、刘观来、田 野、程亮、卢星辰
秘 书:田野
三、实习时间
实习共18周(2018年9月3日—2019年1月6日)。学生于2019年2月23日前返校。
四、实习安排
实习分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第1-4周):校内集中实习。
2、第二阶段(第5-18周):校外分散实习。校外实习单位的联系以学生自主联系为主,学院联系为辅。
具体安排见附1.
五、实习要求
1、严格按照实习安排开展实习。校外实习,学生要按时进入实习点,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学习,注意安全,做到业务能力和政治思想水准都得到提高。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
3、按时返校,并及时将实习周记、实习总结、调研报告、实习小论文等材料交学院指导教师。
六、成绩评定
1、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给予评价。
2、校外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单位意见,从思想表现、实习过程、实习纪律和其他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定成绩。
人文学院
2018年9月3日
报送: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