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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动态

人文学院2016届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年12月09日 14:37  点击:[]

2016毕业班各班级: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教学〔2004〕7号),及《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推荐)办法》(校学发〔2007〕74号),我院2016届共有毕业生138人,3个平自然班级,可以申报省级“双优生”4名,校级“双优生”14名,为了好我2016届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称“双优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体评选要求

1.校级“双优生”必须符合: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35%;在校期间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荣誉称号。

2. 省级“双优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20%;在校期间无补考课程;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之一。四年制、五年制学生应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2次以上。

3.班级校级“双优生”应届毕业生按10%申报,省级“双优生”本科应届毕业生校级“双优生”之中产生,按3%申报。

二、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双优生”申报工作是学工系统(内网http://10.100.2.16/UserLogin.html 外网http://183.167.205.79:8000/UserLogin.html)在线申报,注意省级“双优生”在校级“双优生”基础上产生,省级“双优生”暂不采用该系统申报。

(2)学院网报申请日期为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20日,2015年12月20日24点钟系统关闭,逾期不能再申报,责任自负。

3申报人必须在2015年12月23日下午17点钟之前将校双优生预选登记表、申请表(与网报填写一致)纸质文件后附申请人本人证书复印件上交学院进一步审核(具体申报要求参见学函〔2015〕31号 关于做好2016届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填写范例);

4)省级双优生是学院班级校级双优生申请人员基础上,按班级人数3%比例确定,如果没有符合省级双优生条件,根据“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从其他班级择优确定,同时该班减少相应校级双优生名额

5省级双优生具体名单确定后1天之内获选同学填写并上交省级双优生预选登记表和审批表

人文学院分团委

2015年12月9日

附件:“双优生”预选对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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