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奖秘〔2018〕156号)精神,现将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2018年度省科技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及要求
(一)推荐方式
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采用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2名专家联名可推荐1项省科技奖,每名专家当年推荐限额不超过1项,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推荐,本通知所称专家是指: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2)2000年(含)以后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含创新团队)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3)2000年(含)以后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重大科技成就奖获得者;
(4)2000年(含)以后安徽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科学技术进步类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二)推荐限额
1、重大科技成就奖
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限推荐1人。所推荐候选人须为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人员。
2、自然科学、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合作类奖项
按科技厅下达的推荐指标限额进行推荐。
二、推荐项目(人选)的条件要求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重大科技成就奖的候选人,应是国家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2、自然科学类项目:主要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主要作者(或是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论文专著仅署名国外单位的,不得列为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专著署名同时包含国内、国外单位,且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须在附件提交国际合作证明;我省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应当提供同意报奖的知情证明;两个及以上完成人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并承诺签名。
3、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两个及以上完成人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并承诺签名;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报奖的,应提供单位合作证明。列入主要完成人名单的完成人应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4、技术合作类项目:候选人(候选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5、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7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以上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审。
7、2017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推荐2018年度省科技奖。
8、2017年度会评通过项目公示后提出撤消申请的,2018年不得再次申报。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督促申报人仔细阅读各类推荐书填报说明和系统使用说明,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项目。推荐书的内容应当完整、规范,文字描述应当准确、客观。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项目完成单位应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单位名称以法人机构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推荐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推荐后下载打印。推荐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证明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推荐书主件与纸质附件材料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合订材料不需另加封面。原件、彩色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的单面复印件。
科技厅通知及推荐书、填报说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内容已在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首页(http://cgjl.ahinfo.gov.cn)发布,请自行查阅并下载。
四、推荐材料提交、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将拟报奖人员名单于4月17日(星期二)前报科研处备案。因申报奖励所需的成果检索或查新需提前办理,请符合条件申报的教师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完成成果检索或查新手续后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cgjl.ahinfo.gov.cn ),认真做好网上填报工作。
推荐材料网络提交截止时间:4月30日,逾期不予审核。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汇总表一份;书面推荐材料原件一份。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将推荐项目汇总,同书面推荐材料一并报送科研处。书面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是5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窦鹏
联系电话:6732036
联系邮箱:keyanchu2036@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