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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2016-04-13 佚名 点击:[]



    各教研室:

    接校教务处通知,为强化日常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9-10周开展期中教学工作检查。

    、检查内容

    (一)理论教学

    检查教师教学日志、教学日历、教材、教案、多媒体课件等教

    学基本材料及教师遵守教学秩序情况,重点检查课程教学进度、新进教师教学基本材料和新开课程基本材料。

    (二)实验(实践)教学

    检查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日志、教材、教案等教学基本材料,实验(实习)报告评阅及实验课程异动情况;检查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实验实训课程的开课情况,校内自编实验实训教材与课程教学目的及教学大纲的符合程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设及开展情况

    (三)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

    教务处、各教学院(部)分别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课程教学大纲

    各教学院(部)要根据《关于编制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施意见》(教字〔2015〕37号)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并对大纲进行全面检查。

    (五)201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各学院要对201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

    查,并做好学生毕业实习鉴定和成绩评定工作;结合毕业论文(设计)总体安排,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全面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

    (六)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各教学院(部)要对本部门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中各类教学项目、各级卓越计划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七)教学信息员工作

    教务处、各教学院(部)要分别组织召开教学信息员专题工作会议,了解教风、学风、教学管理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八)2015年教育教学专项巡查工作整改

    各教学院(部)根据教育教学巡查结果反馈信息,认真做好上一学期教学材料的整改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本学期教学基本材料。

    (九)其他方面

    各教学院(部)要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对本单位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新近青年教师指导及“三员”锻炼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方式

    各教学院(部)、有关部门自查,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公室联合抽查。

    三、时间安排

    (一)第8周,教务处布置期中教学工作检查。

    (二)第9-10周,各教学院(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期中教学工作检查,针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形成工作总结。

    四、要求

    (一)教学工作检查结果将作为教学院(部)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各教学院(部)、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期中教学工作检查,认真做好工作计划安排。

    (二)各教学院部、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进行整改。请于4月22日前将本部门教学大纲(电子版)审核汇总后发教务处教研科。4月29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建筑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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