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全面核查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促进大型仪器设备科学管理、有效开放,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开发服务,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大型仪器设备核查和使用情况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校检查范围
单台(套)购置价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31日登记入账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二、学院自查时间
2021年4月28日—2020年5月8日。
三、学院自查内容
1、各学院对所属实验室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开展全面核查,检查是否有仪器设备被借出或暂存校外的情况,并根据结果写入仪器设备核查及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整改报告(附件3);
2、各学院主要检查附件1清单中所列的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状况、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使用情况、是否有专人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功能利用情况、环境卫生情况、使用仪器设备开展实验(实践)教学情况、教师和学生在科研、毕业论文及创新课题研究中的使用情况等,并于5月8日下午下班前提交学院自查表(附件2)至西办公楼214房间吴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di@ahstu.edu.cn。
四、学校检查时间
2021年5月10、11日分别对凤阳校区和龙湖校区的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检查。
五、整改
各学院必须对检查中发现的使用效率低下的仪器设备拿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于5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整改报告(附件3)的纸质版报送至西办公楼214吴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di@ahstu.edu.cn。
教务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