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6年05月30日】 【单位:】 【作者:】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科基秘〔2016〕229号)文件,现将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的申报组织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项目及申请人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青年项目 申请者须是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的青年科技人员,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从未承担过省基金项目(包括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2、面上项目 申请者须是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的,若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若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3、杰青项目 申请者须是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其他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的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杰青项目申请者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性,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重要的科学意义,属前沿学科且为省内所急需,可带动相关领域的发展或人才培养。

在科研成绩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项(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作为前三位申请人承担过1项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973”、科技支撑计划子课题以上项目。

(2)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参与发表文章,或在《期刊引用报告》(JCR,以中国科学院小类分区为准)一区的期刊发表至少1篇第一作者论文,或JCR二区以上的期刊累计发表至少5篇第一作者论文(以论文作为申报条件的,须提供由具备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JCR分区情况证明材料)。

(3)作为前四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前三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

4、同一申请者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青年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为加强我省优秀科技人才的培养、储备与梯队建设,引导更多的青年学者紧密联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应用基础性、关键共性的科技问题开展研究,各单位应更多鼓励与支持未曾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的申请人申报省基金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

省杰青项目申请人主持过国家“863”、“973”、科技支撑计划等主体计划项目、以前三或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作为前二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请各依托单位认真对照《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条件要求,严格把关。对重复申报、不符合条件申报及申报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省基金办将根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三、申报及时间要求

1、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限额推荐,网上申报(网址:http://220.178.98.61/kjt/index.aspx)。

2、因申报指标限额,各申报单位将项目汇总表、申报书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一份,于6月14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接收。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遴选推荐项目并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请申请人注册并登录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信息及报告正文,于6月23前完成网络申报。

(1)科研处于6月24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合成并通知申请人下载打印、签字。

(2)6月27日拟推荐项目的申请人将书面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3份,申请人与参与人亲笔签字)报送科研处。

4、关于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附件材料包括不超过8个的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和申请人学位证书、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等。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2、2017年省自然基金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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