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年09月11日】 【单位:】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14﹞3号)要求,为做好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2013年以前(包括201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

2、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批准的预算表执行;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

4、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方法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http://www.npopss-cn.gov.cn/n/2014/0108/c219563-24057076.html),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省社

科规划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见附件)。对不提交《年度检查表》的项目负责人,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不提交的将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2、各项目主持人要认真如实撰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综合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等),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将在11—12月份对项目进行抽查。

3、各项目依托单位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检查,掌握本单位项目研究的总体情况。对项目负责人所填《年度检查表》和《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认真审核,指导项目负责人做好课题研究。

4、项目依托单位务必于11月25日前将纸质版《年度检查表》、《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和《年度检查综合报告》报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36@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

科研处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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