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滁州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年02月24日】 【单位:科研处】 【作者:肖明松】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铜陵等7市制定地方标准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19〕305号)和《关于征集2021年度滁州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滁市监函〔2021〕7号)要求,2021年度标准立项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经学院汇总后,于2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科研处210室,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包括:

1. 滁州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2. 滁州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

3.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应提供该产品的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标准名称应与获批产品相同;

4. 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肖明松

邮箱:keyanchu2036@163.com。

联系电话:0550-6732036。

科研处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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