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年01月28日】 【单位:科研处】 【作者:】

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科技厅近日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研读指南,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现将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坚持目标导向、系统部署、集中资源、协同创新,支持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承担项目。

2、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设立五类专项,即技术攻关专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定向委托专项和揭榜挂帅专项。本批先行启动技术攻关专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项目申报,定向委托专项、揭榜挂帅专项启动另行通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

3、技术攻关专项项目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1),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和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均由企业牵头申报。

4.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职人员,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后补助项目、绩效奖励类项目除外);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按申报截止日3月12日计算),超过57周岁的,需出具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5.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类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6.省财政资助经费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二、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推荐名额

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实行不限额推荐。

三、申报协议

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的分配等。

四、申报流程

1、科技厅项目申报系统:“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省科技重大专项”,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1月28日8:00。

2、拟牵头申报的老师将项目申报书(申报系统开放后下载2021年模板)、申报协议及附件材料1份、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见附件2)、《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于2021年3月1日16时前交至科研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yanchu2036@163.com。(邮件主题为: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名称+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3、推荐项目的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

五、材料报送

待申报项目通过省科技厅评审并公示,申报书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4份(合作单位盖章、项目参与人员签字)在科技厅公示后5天内交至科研处。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1:  2021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2021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  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科研处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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