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0〕11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科技奖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报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提名要求,根据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国科发监〔2020〕37号),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原则上应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应突出被提名人的历史定位和科学贡献,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地位。
2.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
3.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论文不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
4.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5.自2020年起将外国人纳入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范围。外国人作为被提名人的,需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6.列入国家、省部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学类项目,凡未列入国家、省(部)、市计划的自选项目,需提交单位立项依据及结题验收报告,验收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8.2019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0年度省科技奖。(缓评及异议处理完毕不影响再次提名的项目除外)
9.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奖励。
10.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安徽省内注册的单位。
二、材料要求: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主件与纸质附件材料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合订材料不需另加封面。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纸质附件材料复印件的一律采用A4规格单面复印,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采用彩色复印件。
三、时间结点:
1、5月14日前,报奖人填写《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报奖链接中附件2)经学院盖章后交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350376385@qq.com,由科研处统一申请安徽省科技奖提名号。
2、5月15日-6月5日,报奖人凭提名号登录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3、5月29日前,主持申报和作为合作单位参与外单位申报奖励需填写《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详见报奖链接中附件3提名工作手册)电子版发至邮箱350376385@qq.com,由科研处公示。
4、6月5日前,报奖人按要求将纸质材料交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鹏,联系电话:0550-6732036。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精心组织申报,并按时间结点报送材料。
附件:http://kjt.ah.gov.cn/kjzx/tzgg/118648071.html
科研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