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2018〕2号)要求,请各学院积极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6月20前将有意向申报本次成果奖的人员名单报科研处备案,并于7月1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
特此通知。
申报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7062/201805/t20180530_337818.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科研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