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17]2号)的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进行了结题评审,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4号-12月8号。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科研处反映。
电话:6732036。
邮箱:keyanchu2036@163.com
附件: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科研处
2017年12月4日
上一条: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下一条:专利转让公示
【浏览:】
【关闭】
邮政编码:233100 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凤阳校区) 蚌埠市黄山大道1501号(龙湖校区) Copyright© 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 English
皖公网安备 341126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