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12月31日】 【单位:】 【作者:】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引导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早做筹划、早做准备、充分论证,现将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动员,提前启动

对于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启动、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本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参与申报国家基金项目,以量取质,以质取胜。各单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含在读博士),均应申报(各单位最低申报数额见附件4);特别鼓励年龄在男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青年基金。

二、加强组织,强化激励

(一)在国家基金项目申报过程中实行“校长挂帅、院长牵头、教授监督”的三线管理模式,将学校的行政和学术资源集中整合,保证申报过程的行政管理力度和学术骨干的重视程度。

(二)建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国家基金项目咨询评议专家组,在申请项目的评议评审中发挥学术指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基金申请后的总结工作,在准确了解未获资助原因的基础上,选择评分较高的项目,指导科研人员完善申请书,并在校级科研项目中给予优先资助。

(三)将申报国家基金项目与年终院部考核相挂钩,对于申报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做得不好的单位则予以通报。

三、通力合作,稳步推进

(一)1月5日前,各相关部门应组织会议,邀请有关方面专家举办专题报告,进行专题指导,动员广大教师积极撰写申请书,进行本部门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并将本部门拟申报国家基金项目选题的电子版汇总后发送科研处邮箱。

(二)1月15日前,各相关部门必须至少组织一次课题申报研讨论证会,并于1月16日前将研讨的时间、参与人员情况及项目初审意见汇总,报科研处。

(三)2月22日前,各相关部门应邀请各学科领域校外专家进行项目申报书指导,并将专家姓名、指导时间及校外指导专家反馈意见报科研处。

附件:

1、国家基金项目预申报选题汇总表

2、国家基金项目研讨会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

3、国家基金项目校外专家指导意见汇总表

4、各单位申报数额

科研处

2015年12月30日

【浏览:

关闭

  • 微博
  • 微信
  • 媒体
  • 视频

皖公网安备 341126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