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于5月1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科研处
2016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5年度科研课题检查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2016年度省领导圈定课题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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