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开展校舍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3月07日】 【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李香云 窦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督导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教安管〔2023〕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要求,切实落实房屋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直接责任,现对全校校舍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排查。

各单位(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对本单位(部门)所使用的房屋(包括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教研室、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宿舍、食堂、出租经营用房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自查,填写《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于3月10日下午5点前报中办公楼111室,电子版表格发至1263098799@qq.com邮箱。联系人:高志华,联系电话0550-6733690。

学校将根据排查情况开展工作督查检查、实地勘察,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安全防范,加强跟踪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附件: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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