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践教学条件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2月20日】 【单位: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杨久峰 赵伟峰】

各学院:

为保证新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提高实践教学条件保障水平,教务处将于近期开展教学实验室及校内基地实践教学条件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有关要求

1.各学院所辖实验室、实训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要对本学期开课所用的仪器设备进行逐一检查,并做好仪器设备完好率及常规仪器设备套数满足教学情况的的统计工作。

2.对本学期使用的仪器设备在正式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行。一般设备要检查水、电、气是否联接良好,要除尘除湿;大型精密仪器要严格按维护使用说明进行精心维护;计量仪器要校正灵敏度、精度等。需维修的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维修流程》办理维修事宜。

3.各学院分管的教学基地重点检查水、电、设施是否完好,实践实习材料准备情况等,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4. 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和实践教学急需耗材的准备工作。

5. 做好易制爆、易制毒及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使用等各环节工作。

6. 动物科学学院、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农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等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可直接联系维修服务中标公司。水、电等基础设施维修报送至后勤保障部。

7. 做好实验室清洁打扫工作,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二、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时间:2月20号--2月23号

请各学院切实做好实践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实践基本条件的检查工作,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填写《实践教学仪器设备及相关实践教学条件检查表》于2月24号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学校检查时间:教务处将于2月23日组织检查组对教学实验室开展检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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