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日期:2022年08月29日】 【单位:教务处】 【作者:吴迪 周金星】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1.实验室信息数据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与教学状态的基本体现,是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实验室数据信息,参考附件1中各表填写说明完成填写工作,以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2.实验室有关数据的统计报送是每年一项常规性工作,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研究指标体系,科学把握工作进度,仔细对照参考去年上报的数据(附件2),务必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

二、具体要求

1.统计时段: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2.报送内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包括8个报表。其中各二级学院负责填报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见附件1)。其余由教务处填报。

三、填报说明

1.各二级学院在填报数据时(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请认真查看2021--2022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报模板和阅读填报说明(附件1),同时参考去年数据(附件2),确保数据准确。

2、报送实验室应当包括各学院所属教学实验室、校科研实验室(科研平台)及独立建制的省、市(厅)重点实验室(中心)。

四、报送方式

1.各学院于9月2日前填写实验室信息统计联络人回执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将扫描件发至邮箱wudi@ahstu.edu.cn

2.所有统计数据于9月9日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由负责人统一报送电子档和纸质材料汇总版(不接受实验室单独报送),其中纸质材料经学院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交至西办公楼214。电子档发至邮箱:wudi@ahstu.edu.cn

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吴迪,联系电话:0550-6732093。

教务处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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