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1年02月01日】 【单位:宣传部】 【作者:李刚】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请结合学校和本单位(部门)实际,按照《全国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制定工作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过持续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不断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为学校创建“安徽省文明校园”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安徽省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

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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