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向校园扩散,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校房屋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凤阳校区教工住宅对外出租(借)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着“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住宅所有人或户主对房屋内居住、往来人员的疫情防控、生命财产、安全稳定等工作负全责。
二、学校周转房的使用对象为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在职在岗教职工或经学校批准的特殊情况人员,各周转房住户不得私自将房屋转租(借)他人,否则,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收回房屋。
三、对外出租出借的教工住宅在出租出借期限内,住宅所有人或户主须严格落实自身管理责任,加强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检查督促承租人或借住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实时了解掌握承租人或借住人返校入住情况,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四、对于已出租出借房屋而未报送承租人或借住人信息(不含未毕业的在校生)的住宅所有人或户主,请于7月11日12点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该楼宇的疫情包保负责人,由包保负责人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汇总(前期已报的无需再报)。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工,按时如实报告相关信息。
五、对违反疫情防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校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