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务处《关于摸排高校有关需求的函》(皖教财〔2021〕26号)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对照东超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清单,研究分析本部门是否对该公司产品有需求。相关需求(需要的具体产品名称、需求数量等)于7月14日下午4点前发至95231247@qq.com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无相关需求。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