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提供了政策依据,请各单位(部门)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我处将根据校领导批示精神和《办法》规定,进一步梳理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建立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努力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