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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集资房点房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1年03月04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新建集资房建设工作进度安排,经校职工住房管理委员会研究,定于2011年3月6日(周日)下午组织点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点房时间

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西18栋、西19栋(建筑面积115㎡),2011年3月6日14:00~15:20。

第二批:东17栋(建筑面积107㎡):2011年3月6日下午15:30~17:00。

二、点房地点

老图书馆二楼多功能厅。

三、点房顺序

按报名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分数相等的采取抽签方式决定点房次序。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点房由集资房报名人现场签字确认,也可由报名人书面授权其他人员点房并签字确认,授权书经报名人签字盖章生效。点房后现场签订集资建房协议书

2、报名人需提前进场点房。自现场工作人员宣布报名人可以点房时起5分钟内(现场监督人员负责计时),报名人未达点房现场或未及时点房的,视作弃权。

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名西18栋、西19栋的集资人不具备第一批点房资格,书面声明参加第二批集资报名的,可以参加东17栋点房。具备第一批点房资格后放弃点房的,不能参加东17栋点房。

4、第一批点房结束后,具备第二批点房资格的报名人按评分高低排序,依次点房。

以上事宜,务请周知你单位集资报名人。

特此通知

职工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