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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硕士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2-06-17 发布者:郭纯 点击: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硕士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管理规定(试行)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和主要内容,是研究生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集中表现,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为切实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开题报告范围及时间

凡在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攻读硕士的研究生均须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一)开题报告时间

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二)开题报告最迟时间

开题工作原则上最迟在正式答辩前1年应完成。未能按期开题的研究生,不允许按正常毕业时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开题报告内容及撰写要求

(一)开题报告内容要求

开题报告应在大量掌握有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全面介绍和分析国内外该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前沿动态、最新进展、研究方法和已有成果等。内容包括:

1.课题的来源、目的和意义;

2.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

3.主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及创新点;

4.研究方案;

5.已有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

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困难及解决措施;

7.进度安排;

8.参考文献等。

(二)开题报告文献要求

阅读主要参考文献原则上硕士生不少于30篇,其中应包含一定比例的外文资料。近5年内发表的文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开题报告评审组织

(一)组织单位

开题报告工作由机械工程学院组织,学院成立开题报告考核小组,严格把关,公开答辩。

(二)开题报告评审专家要求

开题报告考核小组须由至少5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不参加考核组,聘请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

(三)开题报告评议内容

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专家应当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主要评议论文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写作等。

(四)学位论文选题要求

符合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研究范畴,可以包含机械、控制、信息技术、农艺与农机结合等相关范围;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问题的能力。

四、开题报告程序

(一)程序

符合开题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在开题报告会前3天,将开题报告书送交考核小组成员审阅。

(二)开题报告会时间要求

开题报告会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阐述时间硕士生应不少于15分钟,由考核小组对论文选题、研究思路、进展安排等方面进行点评和提问。

(三)结果评议

开题报告结束后,考核小组进行集体评议,根据考核内容严格审核,并填写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3种。开题报告会的考核过程和相关材料由考核小组秘书进行记录汇总。

开题报告工作完成后,机械工程学院在一周内将开题报告完成情况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开题报告结果处理

(一)开题报告成绩评判依据

1.通过的依据:

(1)学术思想清晰,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明确。

(2)研究方案可行,基本掌握技术关键;分析思路基本正确;开题条件基本具备。

(3)研究工作计划安排合理;

(4)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高阶性。

2.不通过的依据(下列任意1条):

(1)选题不当,纯理论,纯材料等选题不符合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研究范畴;

(2)论证不充分,研究目标不明确,研究内容简单,研究方案技术路线不清晰,开题条件不具备,没有创新点;

(3)专家一致认为不通过的其他依据。

3.修改后通过的依据(下列任意1条):

(1)参考资料不足,综合分析能力较低,论述欠合理性;

(2)研究方法简单,没有抓住技术关键,预期达到的目标过低或过高;

(3)研究工作计划安排不周;

(4)专家认为修改后通过的其他依据。

(二)开题报告修改提交

开题报告通过者,在一周内根据考核小组的评议意见对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同意签字后将开题报告送交机械工程学院和研究生处。未通过者,经个人申请,可在1-2个月内二次开题,如仍未通过,需在下一学年开题,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再次申请开题未通过者,作结业处理。二次开题相关工作由学生和导师共同完成,外请专家费用由导师负责。

(三)开题报告变动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如因某种原因更改选题,需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机械工程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报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秘书备案,并按开题报告程序重新开题;若只是在原选题基础上拓宽或缩小研究范围,则只须向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秘书提出书面报告备案。

研究生更改选题后论文工作开始时间从新开题报告通过之日算起。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0级研究生起实施,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