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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和录入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7 发布者:谭博文 点击:

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学校需在学生到校后及时审核后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为及时准确录入申贷学生贷款确认信息,现将2020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取内容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含外省籍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注意:1.《受理证明》右上角必须如实注明学生学号、所欠学校学杂费总金额、学院班级。示例:1993190123,目前尚欠学费和住宿费等共计XX元,XX学院X班;2.将《贷款受理证明》下方有关“支付宝账户”等信息沿虚线剪下由学生自己妥善保留)。

2.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证明》(仅本安徽省籍学生持有)。

3.个别外省籍学生在其生源地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助学贷款,所持回执单与上述1.2项《受理证明》不同的,且当地经办机构有其他特殊要求(如:要求学校盖章、填写账户、寄送纸质回执等),请持相关证明直接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二、加强审核

按照生源地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同一学年,同一学生只能选择一家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因此,班级资助委员(老生)和班主任(新生)务必加强审核,一旦发现同一学生持有2份《受理证明》,务必让学生选择1家《回执证明》上交(只提交1份《回执证明》),同时让当事学生写一份说明(放弃说明)附上并提交。

三、集中录入和提交

《回执证明》收取采取集中收取上交形式,学生到校后由班级资助委员(新生由班主任)审核并收齐按照银行分类后,填写《附件1 机械工程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计表》(打印手填均可,提交纸质版)9月7日中午11点前(新生9月21日中午11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受理证明》和《附件1 机械工程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计表》一起交到机械工程学院分团委办公室(笃行楼408)。

四、其他说明

凡是办理农信社贷款的同学如果目前系统显示“高校审核中”状态时,表示在银行贷款申请程序已经到了最后一步,只需要在系统中点击“回执打印”(电脑端)。打印出来后回校按上述通知时间节点上交即可,需要回执才能进行“高校审核”,请不要催办。


特别注意:

1.9月30日之后办理成功的助学贷款《回执证明》由学生自行提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10月10日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回执证明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