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2018-04-02
各相关项目主持人: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请2017年度立项的省自然基金项目主持人按照文件要求填报《自评报告》和《自评表》,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并于4月23日前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邮箱:keyanchu2036@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年度立项省自然基金项目一览表
2、自评表
3、评估报告撰写提纲
科研处 2018年4月2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试行)》、《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细则(试行)》以及《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